她七岁时,第一次来港中是在一个午夜,市区道上霓虹灯耀人眼晕,船舶港口汽笛呜长扬声。
她还是头一次见到如此繁华的景象。
记忆中,她的故乡总是贫瘠蛮痕,从没有挂过五光十色的霓虹灯,像这般金迷纸醉的夜生活,是从不敢奢望的。
“我们要去哪儿?”她问林景珍。
林景珍摸了摸她的头,“去陈叔叔家,妈在那儿做事。”
陈家阔绰,楼亭小道花园水池应有尽有,林昭才知道原来日子还能过得这么舒心,不过母亲仅仅只是这户人家里一个收衣做饭的保姆,她虽年幼但勤快也能帮着母亲干活,淳朴自然的气息弥散在她经过之处。
富贵贫穷,天命与理,在她观念里还没个成形,她本以为人人都会似山里头那般和蔼,直到她在一个午后见到了陈泽野。
庭院外汽车熄火,林昭当时正半蹲在台阶处清理着大雨后残留在缝隙处的淤泥,她身板瘦小,手里握着一块抹布仔细擦拭,听到汽车关门声才微微抬头。
斜刘海遮眼,她侧歪着头,撇去额前长发,盯着那扇正打开的车门,从中走下来一男孩,一双锃亮的黑皮鞋踩地。
路过她身旁时,他踩在水摊处,惊起一片水渍。
林昭不得知他是否故意,但她身上被溅了大片泥水,正下意识地用手臂挡脸,待她移开手,他嫌弃的表情在她眼前毕露。
她蹲在地,他正上台阶,陈泽野睥睨一眼,低头一脸不屑:“哪来的乡巴佬?”
时间流转,十一年已过。
曾经手腕细得带不上手绳的小孩,如今个子猛地蹿长,出落得标致尔雅,弯眉细鼻眼角稍稍上扬,在山里被晒得黝黑的肤色历经蜕变,也变得细腻白润,女大真就变了样。
盼到周末是个艳阳天,东市天气多变,但四季不分明,体感温度燥热,说不出的闷。
林景珍念叨着林昭给院子里的花草浇水松土,她向林昭抱怨:“这兜里有金子的人就是爱这些花花绿绿的玩意儿,招虫子不说还得定期打理麻烦死了。”
林昭:“陈叔喜欢,他有空的时候就爱看这些花花草草,可能在陶冶情操吧。”
林景珍嫌弃地说:“还陶冶情操,我看根本没什么屁用,不如不种月季让我换几个丝瓜种下,等到它开花不比那些竹子漂亮?”
林昭不禁失笑,“是没什么用的,不然也不会让你在这儿过了这么多年都没能被熏染些品味。”
林景珍算是听明白了,她有些生气地说:“你这死孩子!明里暗里说我俗呢!”
“没有,我可不是这个意思。”说完林昭赶紧提着小水桶溜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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橡皮筋从手腕一脱随意盘了个发,一团发低垂搭在后脖,她蹲在一旁挽起袖子就开始做事。
木芙蓉呈粉色,花瓣娇嫩花期也长,林昭食指摁着喷壶沙沙朝它洒水,一会儿又拿起小铲子铲土刨坑,她戴着手套揪出几只虫子捏在指端仔细瞧了瞧,乌黑溜亮,一不小心没拿稳,虫子蹦跶一跳就不见了。
紫外线毒辣,林昭身上白衬衫已经显透出印子,下巴沾了几滴细汗,她拿手背随意一抹,一股子活脱豪迈气。
围墙栅栏外传进几声粗犷的狂笑,算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,林昭听到熟悉的笑声手上动作一顿,此时庭院的大门已经敞开。
汪刚进来没走几步就见着林昭正蹲在地上,他倒是眼前一亮,侧歪着头与杨朔面面相觑。
平日在学校里都穿着校服中规中矩没什么新意,他还是头一次见着林昭穿便服,虽然不过普普通通的牛仔白衣,倒是看着还挺清新。
汪刚嘴角一提,叫林昭:“呦,小保姆正干活儿呢。”
林昭依旧自顾自地摆弄手里的东西,她知道大概是陈泽野请他们来家里做客的,但她懒得搭理。
“啧,你怎么跟在学校里一样没礼貌,也不赶紧招呼我们进去坐,再给我们倒杯水解渴。”汪刚继续逗她。
杨朔听着嘴上也一笑,把玩着手里的车钥匙。
林昭眼一瞥,指着大厅:“进去了自然有人招呼你们。”
汪刚:“头也不回一下有你这样对客人的吗?你这态度就不怕我跟野哥说让他扣你们母女俩工资。”
林昭一把扔下铲子。
汪刚咋呼挑眉,“呀,还有脾气了?”
杨朔赶紧打圆场,“算了刚子,走了走了,野哥还在楼上等我们。”
林昭用余光瞥见他们吊儿郎当地摆着腿走了,她才起身才去拿扫帚清理堆积的树叶子,只是心里还在暗自想着他们那一堆人果真

